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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开展价格诚信活动争创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7-09-12 16:12  文章来源:红太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太白县物价局
             
            
                                  太价发(2007)12号
 各经营、收费单位,直属机构:
     根据宝鸡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诚信活动争创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太白县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诚信活动争创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太白县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诚信活动争创价格诚信示范单位的实施方案》、太白县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评比办法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太白县物价局
                         
                   关于开展价格诚信活动争创价格诚信示范单位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促进和谐奋进新太白建设,加强诚信体系构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规范企业和单位的价格和收费行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创造良好的收费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推进经营者的价格诚信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物价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争创“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和“规范化收费单位”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价格诚信活动,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省十次党代会和市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坚持“十个必须”、实现“三个率先”,建设和谐奋进新太白的大局,体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引导各行各业树立诚实守信意识,努力形成价格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经营服务环境,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指导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基本思路,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在诚信建设体系方面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完善评价机制,鼓励价格诚信行为,营造诚信兴企兴商的浓厚氛围。评选“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和“规范化收费单位”,坚持价格主管部门无偿服务、经营者自愿申报、诚实信用、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等原则,从严掌握标准,保证活动质量,真正造福社会、造福百姓。
 三、组织机构
 太白县物价局成立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评审领导小组,县发展计划局局长刘书元任组长,副局长王北显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物价检查所,物价检查所所长李书践任办公室主任。
 四、参加单位
 全县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都是开展价格诚信活动,争创价格诚信单位的主体。收费 较多的行政机关也可参与“规格化收费单位”创建活动。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省、市驻县企业,由县物价局组织评选。
 五、实施步骤
 (一)从2007年7月1日—7月31日为组织准备和宣传动员阶段。各经营、收费单位要分别开展争创价格诚信单位和收费单位宣传活动,认真学习开展价格诚信活动方面的政策、文件、领会精神内涵.以市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三个率先”、“十个必须”为指导,并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和人员,形成全社会争创价格诚信示范单位的社会氛围。
 (二)从2007年8月1日—9月30日为价格诚信创建阶段。
 1、由参评单位自愿申请参加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2007年9月1日前到太白县物价检查所申报。申报后,由各参评单位按照评比办法中所提出的标准和要求规范价格行为,开展创建活动;凡参加申报单位在各经营场所必须悬挂“我们正在争创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请您监督”等标语,张贴价格诚信公约,设立服务监督站(点),在显著位置公布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同时,物价部门将参评单位名单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随时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2、对创建单位的物价员(收费员)进行培训。通过加强经营者价格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经营者的价格自律意识。培训工作由县物价检查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不参加创建活动的单位要自觉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规范价格、收费 行为,物价检查机构要跟踪对其进行重点检查。
 4、开展明码实价活动。明码实价是价格诚信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要积极动员、引导、帮助经营者推出明码实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5、要加强对放开商品价格的监测工作,随时了解掌握参评单位的商品作价办法,促使其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诚信经营。
 6、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要及时进行宣传,对查出的失信单位要进行曝光,以推动价格诚信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从2007年10月1日至11月底为评审阶段。按照评比办法和标准,对各参评单位进行评比,然后以发放问卷等方式由社会各界投票,在此基础上,再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和规范化收费单位。
 (四)从2007年12月1日至12月底为表彰授牌阶段。选择适当时间对评出的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进行公开表彰,授予“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或“规范化收费单位”称号,颁发“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或“规范化收费单位”证书及牌匾。同时公布价格失信单位名单,并将评出的“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在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宣传报导。
 六、工作要求
 (一)开展价格诚信活动,评选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要坚持单位自愿参加和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的思想,每两年评选一次。
 (二)各经营、收费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属,按照统一的评选办法、评选标准和步骤开展本单位的价格诚信建设活动,要将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与“价格服务进万家”中,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行政机关等“十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并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县上对评出的价格诚信单位推荐二至三名参加市上的评选。
 (三)本次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不爱名额限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凡符合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标准的都可评为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或规范化收费单位。
 (四)对不参加创建“价格诚信示范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物价部门将加强对其价格、收费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规范引导、惩处违法,使其价格、收费行为符合价格诚信标准的要求 。
 (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增加透明度,使价格诚信活动家喻户晓。
 (六)“规范化收费单位”的评选活动参照《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评比办法》进行。
 
 
                                            太白县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评比办法
 
 一、考评机构
 设立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企事业单位的价格诚信活动进行组织、考评,上报。
 二、诚信示范单位等级
 按照经营者的价格诚信程度,设立“AAA”、“AA”、“A”价格诚信示范单位。
 价格诚信单位牌子的内容为:XX年度价格诚信示范单位(AAA)、(AA)、(A);落款为:太白县 物价局。
 三、评选标准
 价格诚信单位应是模范守法、信誉优良、管理严格、效益较好、有较强竞争力、消费者满意度高的单位。
 (一)按《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陕西省收费公示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义务,明码标价挂签率达到100%,标价(公示)内容充实、准确、规范。
 (二)以取信于消费者为标准,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全部实行明码实价,并持之以恒。
 (三)能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要求,设立专、兼职物价员(收费员)。物价员(收费员)资格经过市级以上物价部门的考核认证,物价员(收费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四)严格遵守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正确行使经营者的定价权,在经营活动中做到货真价实,公平交易,信守承诺。没有出现不遵守政府定价、指导价和价格欺诈、低价倾销、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及乱收费行为。消费者对其价格诚信有效投诉每年不超过三次。
 (五)价格促销符合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合法性得到了物价部门认可。
 (六)在经营场所公示“价格诚信公约”,履行“价格诚信公约”做出的承诺。设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认真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监督。
 (七)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设有价格管理台帐。
 (八)经营、服务过程中,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合法、质量合格的商品和服务,具有较高的消费者满意度,社会测评满意率较高。
 (九)接受国家和社会监督态度端正,积极配合价格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全部符合上述标准的,评为AAA级价格诚信示范单位,部分符合的,按其符合程度,分别评为AA、A级的价格诚信示范单位。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一)由企事业单位自愿填写《价格诚信示范单位申请表》,到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物价检查所)申报参选。
 (二)企事业单位申报参选后,按照价格诚信示范单位的标准,加强和完善自身价格诚信建设。
 (三)由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参选单位的价格诚信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考察,提出价格诚信单位候选名单。
 (四)对候选的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在有关新闻媒体和社会以问卷形式征询消费者意见。
 (五)对考核合格,消费者满意的价格诚信单位报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六)对审定的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公开表彰,颁发证书和牌匾。
 五、价格诚信单位的管理
 (一)价格诚信单位不搞终身制,只是对价格诚信单位过去价格诚信建设的肯定和之后的进一步鼓励和约束 。
 (二)随着价格诚信活动的开展,对企事业单位的价格行为逐步实行距离式监管。对信用良好的AAA级诚信经营者,减少检查频次,不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实行“远距离监督”;对信用状况较好的AA、A级诚信经营者,采取“有报必查”的方法,实行“中距离监督”;对信用状况差的经营者作为监管重点,采取高频次,全方位监督检查,实行“近距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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