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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上半年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情况的
2007-08-31 11:09  文章来源:太白发展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市定点办:
       今年1-7月份累计屠宰生猪1031头,较上年同期933头增长89头。今年4月份以来,由于多种原因,我县生猪存栏减少,猪肉价格不断上涨,导致肉品市场不稳。因此,我们把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强化肉品监督,提高肉品质量,确保肉品安全和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下面就我县今年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猪肉是我县广大群众的主要肉食品种,肉品质量关系到千家万户,影响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为此县上领导高度重视,经常过问我县的生猪屠宰和肉品供应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在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保证了我县肉品市场的经营秩序和肉品安全。
    二、常抓不懈,确保肉品质量。
    根据市定点办(2007)04号文件“关于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确保肉品安全紧急通知”精神,由我县定点办牵头,会同工商、农业、卫生、质监等成员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对我县的屠宰场和肉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凡“三章两证”不全的肉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肉品市场秩序,未发现有销售注水肉和劣质肉的情况。根据市定点办(2007)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工作的通知”,我县定点办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对我县的屠宰场进行了检查,检查屠宰场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猪屠宰,肉品的检验和检疫工作是否规范,确保市场肉品的质量。要求屠宰场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购销台帐和检验台帐的管理。了解各经营户的猪源、销路、肉品质量等情况,未发现制售病害猪肉、劣质肉、注水肉等情况。对屠宰场的卫生状况进行了验查,并要求按期整改。
    8月6日,据黄柏塬乡群众举报,我县有病猪运往太白县城,根据这一线索,我县定点办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对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并对屠宰场的生猪屠宰情况和存栏生猪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举报的屠宰病害生猪情况。
    三、我县生猪屠宰经营情况。
    太白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由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在太白县发展计划局下设定点办公室,生猪定点屠宰场日常监管,肉品检疫、检验工作由太白县畜牧兽医站负责。太白县原生猪屠宰场位于县城东大街秦隆公司院内(原太白县食品厂)屠宰车间100平方,待宰间5间,120平方,急宰间1间,屠宰技术人员3人。日设计屠宰量50头,实际日屠宰量10头。生猪屠宰工实行驻场监督员、专业技术人员宰前、宰中、宰后同步检验制度,屠宰场证照齐全,设施完备,但工艺较落后,是太白县唯一取得定点资格的屠宰场。即将建成的屠宰场占地面积2.3亩,投资近30万元(全部属个人投资),设计生产能力每小时30头,屠宰车间120平方米,待宰间50平方米,办公用房160平方米。是目前我县设施比较先进的屠宰场。予计9月上旬可投入使用。
    四、存在问题和工作措施:
    1、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今后我们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病害肉等的识别能力,普及肉品食用安全知识。
    2、农户生猪养殖太少,没有专业户。今后我们要按照上级的扶持政策,积极支持农户养殖,特别是发展专业户,以保证肉食品的供应。
     3、生猪定点屠宰场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第一、屠宰收费较低。我县屠宰收费标准一直延用1998年核定的屠宰一头猪15元的收费标准(2006年7月调整为17元)。通过调查了解,眉县屠宰一头猪,猪小肠、毛、血、白管无偿留给屠宰厂,猪头、肚、肝、心、肺、大肠按每斤1.3元互找差价,这样下来,屠宰一头猪就是25元以上(每斤1.3元收购,屠宰厂每斤2.3元左右可出售)。麟游县屠宰一头猪25元,凤县和陇县均为屠宰一头猪20元(以上均为2006年4月份调查情况)。扶风县今年屠宰价格为35元以上。由此看来,我县屠宰收费过低。即将建成的机械化屠宰场如果开始运营,屠宰成本将大幅增加,再加上煤、水、电、人工费不断上涨等因素,目前的收费标准将很难维持屠宰场的正常经营。因此,我们初步拟定从2007年9月份将屠宰收费标准由17元/头调整为26元/头。
    第二、适当降低肉品经营户税赋。我县肉品经营户每月国税720元/摊位,地税432元/摊位,工商管理费450元/摊位,每个摊位月费用为1602元。要提高屠宰费,肉品价格会更高。从邻县调查中了解到,眉县、麟游等县区,国税、地税和工商管理费全免。为了确保屠宰厂生存,建议政府领导协调有关部门降低或减免国税、地税及工商管理费。
    第三、想方设法提高屠宰量,确保屠宰场正常经营。建议政府领导能和驻县部队进行协商,把部队的屠宰业务拉过来,通过提高屠宰量来增加屠宰场的收入,适当降低屠宰场运行费用。
    第四、以财政补贴或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的办法解决屠宰场部分建设和运行费用。我县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屠宰场的业务量仅局限于县城及周边地区,经营状况一直处于盈亏基本持平的边缘,无法引入市场化运做机制。因此,我县屠宰场在很大程度上属于社会公益性质,承担着确保食品安全的政府职能。今年由于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经过县定点办多次与现屠宰场承包人协商,即将建成一个设备先进、布局合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屠宰场,预计9月中旬可开始营业。但是投资人一直担心投资回收期太长、太慢。因此,希望县政府或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解决屠宰场部分建设资金和运行费用等问题。
    第五、旧场操作有不规范之处。我们在新场建成后,要求他们严格按照标准运作,规范其屠宰过程。
    4、加强源头上管理。我县肉食品供应大部分是外调的,我们要加强对生猪和肉品的检疫和检验,保证群众吃上放心肉。
    5、加强市场管理,保证肉食品货源充足,物价稳定,质量无问题。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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