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白县加油站申报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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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24 13:51 文章来源:红太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太白县加油站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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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油站的布点规划原则
加油站布点规划必须符合下列原则: 一、城区加油站,设置半径不低于l公里; 二、高速公路加油站,沿线配合服务区建设,每百公里单向不超过3座;国道、省道沿线单向间距不低于10公里;县、乡道沿线卜向间距原则上不低于10公里; 三、乡镇加油站,年用油量3000吨以上的乡镇可设置1个加油站;车辆保有量500辆以上的乡镇可设置2个加油站; 四、水上网点,年销售量达到1000吨的可设一个加油点,渔港区适当放宽; 五、加油站的布点选址必须符合规划、消防的有关规定。水上加油站的布点选址必须同时符合港务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六、加油站的新建、迁建、扩建及改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的要求,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加油站布点规划由省上编制,城区及乡镇、县乡道沿线加油站布点规划由各省辖市编制报省商务厅审定。 (二)加油站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加油站发展规划》的要求,经省商务厅批准,并依法登记注册; 二、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备经营资格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三、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建设、验收单位进行设计、建设和验收; 四、符合国家土地、规划、消防安全、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各项批准手续完备; 五、安装和使用符合质监部门和税务部门要求的税控加油机,经营设施需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计量保证体系合格证; 六、加油站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具备与加油站管理和运营相适应的消防、计量、安全等技能; 七、符合国家关于加油站建设的其他政策。 (三)新建加油站的审批、建设和验收 申请新建加油站的单位须向县发展计划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新建加油站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建地段加油站现状图(城区型加油站为1.5公里半径内,公路型加油站为道路两侧、前后各15公里范围内,并标明间距)。 申请材料经县发展计划局核实后报市工交办审查,再由市工交办报省商务厅。 省商务厅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加油站发展规划及相关条件的加油站,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下发批准文件。 获准新建加油站的申请单位持省商务厅的批准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土地、消防、环保等手续,并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和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按规范施工建设。获准建设单位须在接到批准文件之日起一年内,严格按照批准文件核定的内容完成建设。逾期未建的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改变建设地址。 加油站建设完工后,经省商务厅或由省商务厅委托市工交办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省商务厅关于该加油站建设项目的批复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加油站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站凭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新建加油站必须统一由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建设。外南投资的加油站,须按照《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严禁建设与省商务厅关于加油站建设项目批复的内容不符的加油站。违反规定的,工程完工后将不予验收。 (四)改建、扩建、迁建加油站的审批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县发展计划局提交改建、扩建申请,并附所在地段加油站现状图(城区型加油站为1.5公里半径内,公路型加油站为道路两侧、前后各15公里范围内,并标明间距); 二、市工交办签署审核意见,报省商务厅审批; 三、获准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凭省商务厅《改建、扩建加油站审批通知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须在6个月内按照核定的建设规模完成改建或扩建工程,逾期未完成的视作放弃处理。不得移址建设; 四、改建、扩建工程完工后,须通过消防、加油机计量检测等验收后方可经营。 加油站的迁建原则上视同新建处理,执行有关规定。加油站的迁建只能在城市、道路改造的前提下,按照合理规划、就近布点、不增加设施规模的原则进行。为此加油站在提出迁建申请的同时,还须提交县政府有关涉及该加油站搬迁的道路改造的正式文件、拆迁通知。对由于经营设施破损地段冷僻经营不善等原因提出的搬迁申请不予批准。不符合发展规划的加油站,不予批准改建和扩建。 所有从事汽油、柴油、煤油(含航空煤油)零售经营业务的加油站,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经核准后,方可开展成品油经营活动。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工商部门不得发给其营业执照。燃料油(重油)、石脑油的经营企业,凭省商务厅的核准通知书到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凡违反规定条件和程序批准设立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要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加油站变更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应向当地成品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商务厅核准并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凭变更后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办理其他证照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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